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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8
■【基本案情】
自2012年4月至2014年年底,黄某某、谈某等18人先后进入沧州市某楼盘7号楼、8号楼工地,分不同工种施工。2015年2月,该工程通过验收。但是,18名农民工2013年至2014年的报酬一直没能全额发放,拖欠数额达50余万元。据调查,此项目开发商为沧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公司)。2012年4月6日,开发商将工程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黄某华代表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7#8#楼住宅楼施工协议》。同时,黄某华与某建筑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转包协议。黄某华作为项目负责人,招揽上述农民工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