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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04
河间市总工会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的通知》(冀工女委【2019】5号)和《沧州市总工会关于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沧工字【2019】2号)文的要求,把爱心妈妈小屋建设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和窗口行业,精心打造了爱心妈妈小屋,配备了必要的设施和妇婴用品,并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切实为孕期、经期、哺乳期等的女职工以及带孩子的妇女提供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休息空间。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建立 5个省级爱心妈妈小屋,切实为女职工提供细致服务,温暖关怀。今后,市总工会将继续加强对现有爱心妈妈小屋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并将按照标准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业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力度,把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成宣传工会工作的阵地、学习交流的平台和放松心情的暖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