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困难救助流程:
1、由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工会提出救助书面申请,填写好困难救助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和因困总支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保职工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材料上报至乡镇总工会。
3、乡镇总工会根据单位工会所报纸质材料建立电子档案,并同纸质材料一齐上报到县职工服务中心。由县职工服务中心对上报的档案进行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困难职工,制作《海兴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专项帮扶资金发放审批表》,经县总工会审批后,将救助款直接打入困难职工账户内。
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流程:
海兴县“职工互助一日捐”救助金办理手续
1、本人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单位捐款证明复印件2份。
3、《基本情况公示》原件2份。
4、患大病需提供《诊断证明》复印件2份。
5、患大病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单据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单复印件2份。未参加医保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并附未参加医保证明2份。
6、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需救助的提供相关单位证明2份。
7、填写《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2份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和工会主席、经办人分别责任签字。
8、办理中国银行存折。
三、信访接待流程:
1、对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基本事实、具体要求、相应理由和依据进行登记。
2、收到信访事项后,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该事项是否受理范围和该级管辖,从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信访人。
3、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或者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处理意见、予以处理的行为。
4、信访事项处理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咨询服务,心理疏导流程:
1、对咨询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进行登记。
2、根据咨询人的基本情况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3、对相关资料进行结案归档。
五、法律援助流程:
1、每周五上午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一名专业律师,到县职工服务中心现场坐堂,办理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
2、接待职工群众的咨询、投诉、求助,经初步审查认为其反映的情况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且其未委托代理的,可通过县法律服务中心审查立案后,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办理;
3、法律援助事项处理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六、就业帮助流程:
1、求职和培训的信息登记;
2、企业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3、联合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开展就业招聘会、用工洽谈会等活动;
4、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