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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09
海工通字【2019】11号
海兴县总工会
关于转发《沧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农场工会委员会、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动我县“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深入开展,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更好地组织职工群众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自现在起,在全县启动2020年度“职工互
助一日捐”活动。现将《沧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捐款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捐款活动,引导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踊跃捐款。
捐款活动以全县各部门、企事业、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为单位组织职工统一接受捐款,不接受以个人形式的捐款。
各单位对捐款人员的名单(实名制)和金额要严格登记造册。填写好《海兴县“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捐款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以及捐款务于3月20日前一并报送海兴县总工会(6621453)。海兴县总工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微机管理,实现全省联网,并负责将全县捐款情况向媒体公布,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监督。
附:1、关于转发《沧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一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12月9日
海兴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