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人资格办理
来源: 时间:2018-07-11 15:42【字号:大 中 小】
一、本表由基层工会逐项填写,粘贴法定代表人照片,加盖相应公章后报送所属省、市、县(区)工会审查登记。
二、省、市、县(区)工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应按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准、登记,经审查合格后,向该工会组织颁发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三、本表及上报材料,由审查登记机关自留一份存档,一份由基层工会上级省、市、县(区)工会或产业工会留存,一份退还基层工会存查;是否报省级工会备案一份,由各省级工会确定。
办理基层工会法人资格需提交材料
1.填写《工会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表》共8页,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空白处注明籍贯、手机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空白处注明手机号码。
3.上级工会(按照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对本届基层工会成立、主席选举的批复复印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工会组织名称变更时,需另提交申请变更文件、上级工会对变更事项的批复复印件各1份。
4.首届基层工会成立批准文件1份。(若查找不到可由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5.工会经费近期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银行流水、上年度收支决算表,以上各一份,均需加盖工会财务专用章(所填数据要与《工会经费、验资证明》一致)。
6.原办理过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需将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主席证一并交回,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也应一并交回。
7. 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者标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丢失的,应到省级及以上报纸登报声明,并按照程序申请补发,报送材料时需将报纸一并报送。工会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丢失的,请根据原发证机关要求办理。(声明内容如下)
工会名称:××××××××,因故遗失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主席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证号为××××××,发证日期为×年×月×日。
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