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07-13 13:30【字号:大 中 小】
申请救助流程
一、申请。特困职工或捐款职工发生救助范围内事件的,应按照所在设区市总工会的规定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在县域内流动的职工,可凭《河北省公益事业接收捐赠统一收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捐款地县级总工会提出救助申请。
二、核实。基层工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三、公示。经核实无误后,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救助标准在本单位和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无异后再《河北省“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审核意见。按工会隶属关系上报县级(含)以上地方总工会。
四、审批。县级(含)以上地方总工会(设区市总工会委托的大型企业集团工会)收到基层或下级工会上报的《河北省“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按照审批权限,一般在15日内进行审批(同意或不同意)。
五、救助。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答复后,及时对申请人就行救助。
六、建档。救助结束后,将救助金额和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省有关产业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参实行。
相关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