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07-09 13:30【字号:大 中 小】
一、工作职责
1、为辖区职工、农民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2、受理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案件
3、受理本辖区特困、贫困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案件。
4、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工作原则
1、服务至上原则。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站”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依法协调原则。对职工(农民工)投诉反映的符合政策法规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按程序处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问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职工合理诉求。
3、一次性告知原则。对职工(农民工)投诉案件应提交的材料要一次性全面告知投诉者,避免因材料反复准备而延误问题解决时间。
4、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农民工)投诉的案件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做到案案有结论、件件有答复。
职工(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咨询站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对辖区职工来件来访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反馈和归档工作。
2、建立与职工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服务所的联系对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做好妥善处理。
3、负责对办结案件进行跟踪及办理结果的落实。
4、负责收集、分析职工对办结案件的意见,编写情况分析报告、为上级工会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5、负责办好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至上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服务咨询等工作人员对转办事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权职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三)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农民工)投诉的案件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做到案案有结论、件件有答复。
(四)依法协调原则。对职工(农民工)投诉反映的符合政策法规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按程序处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问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职工合理诉求。